姚媛贞代表说,一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多,如学校食堂,家宴聚餐,集中供水,小作坊、小食品加工等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及安全意识都薄弱,容易发生饮食安全事故。二是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难度大,乡镇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无编制、无经费投入,监督人员均是兼职。设备配置不能按要求实施规范化建设,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没有执法权、很多行为于法无据。同时因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原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差。
以上原因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姚媛贞代表提出三条建议:一是从法律法规上明确乡镇一级政府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的责任,设立常设机构,授予相应执法权,明确专门编制。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监督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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