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思考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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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祖斌 信息来源:恩施州文化体育局网站
民俗文化不仅可以交流文化、传播信息、凝聚精神,还可以增进团结,娱乐身心。不仅是恩施州灿烂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恩施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主要内容与载体,在文化传承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搞好民俗文化的开发与利用,不仅是对民俗文化自身的传承、创新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乃至形成地方文化标志,意义深远。笔者通过向民俗文化涉及的行政领导、文化部门领导、民族文化研究者、学者、专家以及文化产业、旅游部门相关人员、民间文艺传承人调研和学习,对如何开发利用民俗文化资源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民俗文化根底在基层,主体在群众,生命在原生态,发展在政府,出路在创新。
一、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现状
总体上讲,在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程度浅,利用效果低,传播范围小,大部分民俗文化处在自生自灭状态。恩施州的民俗文化资源是丰厚的,按照民俗文化的含义(即民众的生活方式或生活模式),恩施州的民俗文化主要表现为婚嫁文化、丧葬文化、礼仪文化、民族体育文化等等,还有其它一些独特的习俗。目前,恩施州开发利用民俗文化上呈现出势头良好,群众支持,辐射力强的特点,具体进行了以下开发利用工作。
(一)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近年,恩施州非常重视民族、民俗文化工作,至目前为止,已按上级要求进行了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充分珍视机遇,组织专班,集中力量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现在,在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公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恩施州的项目已达9项,进入省级名录的已达34项,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申报。而且,从州到县市建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机构,在乡镇都落实了相应的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了全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意识得到大幅度提高。还公布了主要传承人名单,加强保护措施,这对民俗文化的弘扬和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民俗文化对经济的贡献率提高
民俗文化与旅游、经济活动的结合得到加强,在全州各县市的文化节庆活动中,在地区、旅游风景区举行的文艺展演,休闲游、观光游中充分发挥民俗文化的包装与吸引作用,民俗文化充分融入旅游等经济活动中,丰富旅游内涵,增加文化魅力,如恩施市的土家女儿会、来凤县的摆手舞节、利川市的龙船调文化艺术节、宣恩县的牛王节等已成为各个县市的文化标志。恩施土家女儿会已成为湖北省委宣传部确定的地方节庆文化品牌。全州在民俗文化的产品上也有所繁荣,很多民俗文化产品已取得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度。民俗文化的兴盛对恩施州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主要承载地域有着极大的推进作用。在全国青歌赛、八艺节、上海世博会、澳门春节民俗展演、赴巴基斯坦演出等活动中,都取得了较好的影响,扩大了恩施州及恩施州民俗文化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民俗文化对恩施州经济的贡献率提高。
(三)民俗文化的传承活动蓬勃开展
为了加速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实现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全州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命名并表彰民间文艺演出队伍、举办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举办全州的民族文化艺术节、举办民族民间舞蹈大赛、举办原生态山民歌大赛、举办民族服装表演及研讨活动、开展清江舞的编排、推广与普及、编辑出版民族文化丛书、组织民族民俗文化演出队伍到外参赛或演出等,都进行得有声又色,不仅有好的声势,而且形成了民俗文化发展的良性循环。开展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收集、表彰、培养等活动,而且,除了配合国家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单,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如开展民间艺术大师的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在乡镇组建民间、民俗文艺表演队,在旅游区开展民俗文化的演出,在农村相继开展了民俗文化传承人的组织、培新和挖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四)加大对民俗文化的推广与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地传承民俗文化,近年还加大了民俗文化的研究活动,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作用,对民俗文化活动进行挖掘、收集与整理,并编辑出版相关刊物,拍摄专题片,在各媒体联合设置相应栏目进行系列的推广与宣传等。同时,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推动民俗文化的发展,开展民俗文化的研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讨论会等,取得了一定成果。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民俗文化展、赛项目,也扩大了民俗文化本身的辐射力。在宣传及推广上,也加大了力度,各大媒体均有报道,各种研讨文章在相关权威刊物上发表,民俗文化的知晓率与吸引力大幅提高。 二、现阶段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不足 (一)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整体影响力不足 虽然部分恩施州部分民俗文化现象、个别项目有了一定的声势及文化辐射,但是就整体而言,还没有形成合力,各种民俗文化门类不仅各自为阵而且又均势单力薄,民俗文化的整体影响力不足,对旅游的补充和丰富作用不够。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项目申报中数目多,而且也有成功申报的项目,但并没有形成地方民俗文化标志,影响力弱小,影响范围局限,开发利用还处于空白状态,竞争力不强,发展机遇不佳,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影响力还不够。 (二)民间氛围不浓 民俗文化植根民间,但由于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等原因在乡镇一级受到人员、经费、场所等因素影响,更兼内容陈旧,方式俗套,民俗文化在乡镇的文化机构部门主导乏力、民间氛围不浓,群众参与率不高,民俗文化的传承受到很大的威胁。尤其是乡镇文化站的改制,带来从业人员的身份变化,影响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离开了政府的主导,几乎就无法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在现代交通便捷、物资齐全、传媒发达,信息高速、文化多元的冲击下,民间对民俗文化依恋减少,有的地方已经到岌岌可危的程度。如在很多地区的民俗文化表演时,有时除了表演者,几乎无人观看,形成“自演自看”,形单影只的局面。很多时候,形成宣传与实际,表演上与民间“两张皮”现象。 (三)民俗文化的组织指导机构不健全 在县市及乡镇,虽然有民俗文化项目的存在,或者有成功申报为国家、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是无专业性较强的指导机构,民俗文化尤其是文化门类尚欠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还没有能完整、及时服务群众、适应市场演出的组织。很多民间民俗文化文艺表演团体都处于松散式、放任式的管理状态,而缺少有效的组织,活动不多,民俗文化的氛围不浓,影响力自然也难以形成,传播力更谈不上。民俗文化处在缺总结、少提炼、无规范性文字记录的状态,自然,在操作、对外宣传、开发与利用上无“蓝本”可循,县市民俗文化的“数据库”尚待进一步建设与规范,没有形成民俗文化的基础数据,研究成果零散,不系统,也不方便利用。 三、造成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不足的成因分析 影响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因素很多,通过归纳,可以总结如下几条: (一)基层乡镇文化机构改革及文化人员身份变化导致引导不够 受机构改革的影响,在各地区因文化无明显及时的经济效益,往往成为机构改革的“试刀石”,而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如恩施经济欠发到地区,文化产业没有形成,更没有产业链,相对而言,财政直接负担显得得突出。恩施由于机构改革,各乡镇的文化站已经过两次拆减,被定为非企业公益性机构,乡镇文化人员身份已与事业脱钩,经费与机构、场所已严重萎缩,很多乡镇文化工作人员仅有1人,经费也捉襟见肘,文化从业人员本身就对自身保障无着有了情绪,更无工作热情与工作创新,农民的文化活动缺乏有效的指导与组织,往往无法进行。更加上有的乡镇文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不够,专业研究不深,知识更新不及时,老化俗套,严重影响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效率及效果。 (二)民间文化人才影响民俗文化的传承 在现阶段,一是民间文化人才断代现象严重,由于追求经济效益外出打工,民俗文化后继无人,很多民间老艺人忧心仲仲,很多民间艺术传承人说,“说好话也找不到年轻人做徒弟了”,“恩施们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传承人,现在恩施们都老了,再过几年,想教也没能耐了”。而且很多民俗文化艺术等需要一定艺术积累,几乎没有年轻人愿意学习,一方面是年轻人外出打工,另一方面是因现代交通、通讯、生产生活,民俗文化自身吸引力减弱,同时,农村文化、经济整体性提高,民俗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流行文化的冲击,农村氛围不浓,风俗不盛,后继乏人;二是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年龄老化,现在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学文化专业的本来就少,而且又多数不愿呆在“无钱无权”的基层文化部门,很多地区、文化部门,超过五十岁的工作人员已达50%,而年轻人少之又少,而既能从事专业又能搞文化行政工作的年轻人在基层几乎找不到,在文化重任下不堪重负。 (三)民俗文化挖掘、创新、研究不够 大多数民俗文化尤其是民间文艺多年停滞不前,创新不够,所唱戏文都是一辈辈传下来的,没有或较少有新创作的戏目,表演方式老套,表演内容陈旧,道具寒伧。有的民俗文化项目内容距现在最近的戏目还是七十年代创作的。民间文化的创新迫在眉捷。另外,民俗文化研究不够,开发利用指导性不强。现在,除了正常的文化、民宗部门外,还没有从事民俗文化研究的专门机构,民间的组织也没有,从而在民俗文化研究上,也没有形成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大多数只是从爱好出发进行探讨,而又因为没有整合力量,各自为阵,无法形成整体推动。民俗文化还没有系统、规范、全面的研究成果。现在恩施州已就民俗文化编辑出版了系列丛书,但是在记录非物质文化艺术的手段及广度上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用更多的新型科技新式来记载、推广、传承。同时研究还缺乏系统性、缺乏广度与深度,民俗文化的开发没有动力和方向,没有指导性。 (四)在开发利用上投入与社会发展不成比例 现阶段,政府在民俗文化上进行了一定的投入,与历史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有很大的投入差距。申遗成功的项目,也没有需求的资金投入,即使投入也远远不够,地方财政没有进行单独预算,而各乡镇更是没有。民俗文化是公共文化体系中的内容,必须有投入才有产出,而且很多产出只是社会效益。而在现阶段,要打造一个民俗文化的品牌,单靠民间自发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至少,政府需要营造大的氛围,设定组织机构,指导并帮扶形成文化循环或产业链,达到自身的良性循环后,已能实现造血以后,才能逐步放开,所以,必须加大投入。 四、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对策 (一)加速制定恩施州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规划 要真正达到开发、利用民俗文化的留存,避免漫无头绪,使保护与开发、整体与重点实现很好的结合,必须首先制定恩施州、县市的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规划,制定规划时遵循以下几点: 一是广集民智,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及文化策划、经营机构进行座谈,还可以与相关文化科研机构等合作进行。 二是搞好结合,在规划中,要达到四个结合:整体与重点的结合、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原生态保护与创新的结合、长远与短期的结合。要能符合科学发展,良性循环,又能利于操作,符合民意。 三是突出重点,各县市要明确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重点,力争形成“全州一台戏,一县一品牌”。在民俗文化品牌的基础上,形成整体效应与拉动效应。分清层次,依据群众喜好程度,推广利用价值,可操作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级别排出次序,分层推进。 (二)加强恩施州民俗文化挖掘与研究力度,努力推出成果 一是整合研究资源,设立研究机构,在研究机构上,要注重建立长效机构,注重形成民俗文化研究的体系,注重充分借鉴,整合社会资源,并实现与市场的对接。
二是大力开展民俗文化普查,由政府安排经费并形成每年的预算,由面到点,由浅入深开展民俗文化普查活动。 三是逐级建立民俗文化数据库,在普查的基础上,以民俗文化存量、民俗文化人才、民俗文化研究动态为主建立民俗文化数据库,并实施“上网工程”,最终建成国家、省、市、乡镇“一网通”。 四是着力引进、培养民俗文化研究人才,院校加强相关专业的设置与投入,招录学员进行学习,在队伍建设上要打破人事、编制的桎锢,吸纳民俗文化人才,充实队伍。还要组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 五是推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稳定现有的乡镇文化工作队伍,打好基础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研究中,要着重解决民俗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问题,要让历史性、现实性、文化性、生活性充分结合,保证原意又易于推广。在形成成果方面,可以编印丛书,可以录制光碟,可以开发旅游纪念品,充分发挥传播功能,让研究成果能迅速进入市场与生活。 (三)加强保护、包装与宣传力度,突出原生态 一是加强保障,除了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要以政府的引导入手,规范民俗文化的传播行为,不能过滥地开发,促成民俗文化失去原意,造成湮灭,一定要在开发利用中突出原生态,打原生态牌,保持其民族、地域文化独特魅力,必须开展原生态民俗文化村,开展民俗文化发源地保护工作。 二是强化包装,民俗文化相沿成习,尤其是恩施州民俗文化中的一些表演艺术上,在道具的运用,造型的设计,物品的添加,地点及时间的选择上,要依据旅游文化等活动的要求进行包装,“旧瓶装新酒”。在不破坏原生态的主旨意义的前提下引进符合时代、符合市场需求的包装。不能停滞不前,要依据民俗文化的流动性原则进行创新,如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清洁能源使用、交通条件的改善、科学文化的普及等就带来了民俗的变化,这就要求恩施们要不断创新内容,使民俗文化能贴近现实与生活。方法上可以指定指标,也可开展竞赛、征文,还可以公开征集等。在民俗文化的原生态保护上,要达到这样几点要求:秉承原意,固定模式,全民参与,市场运作,不能一味官办,要还“俗”还“节”于民。 三是强化宣传,“酒好也怕巷子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一要“请进来宣传”借助利用拍电影、电视外景、人物专访等机会宣传造势。二要充分利用港口、高速、铁路、机制做好形象宣传,实行民俗文化传播的整体宣传,形成声势,造成影响,带来效果。三要“走出去”宣传,在州外、省外甚至国外举办“民俗文化周、月”活动,制作外宣品,扩大影响。 (四)加强民俗文化氛围的营造,努力打造平台 一是必须经常性组织活动。围绕申报成功的项目打造品牌。在申报的基础上开设民俗文化节或文化周,开展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举办各种民间文艺赛事。 二是持续进行民间艺术大师(师、家、传承人等)的评比表彰,逐级评选,适当经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评比办法。 三是指导组建各类民俗文化社团活跃氛围,加强交流,挖掘。 四是加强民俗文化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民俗文化发展利用的平台,如建剧场、民俗文化村、文化寨、文化广场、文化家庭等,更新、改造相关表演队伍的道具、服装等,将设施完善到城区、乡镇、村、组及民间文艺组织团体中,夯实民俗文化重新“流行”的基础。 五是要致力于文化平台的打造,寻找恩施州民族文化出山的突破口。一是要搞好“借船出海”,充分珍视国家、省大型文化项目实施的机遇,如电视剧、电影等拍摄,制作恩施州的民俗文化类的此类产品,“主打”或者“演配角”;一是着力培育恩施州的文化经纪机构,打造自己的文化出山、进山平台。 (五)整合资源,拓展民俗文化开发利用的衔接点 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应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一是要与旅游搞好结合,让民俗文化成为旅游的重要卖点与“软风景”,相互映衬,要把文化做成旅游的终极目的与包装手段,由政府出台一定的联系机制。 二是与教育相结合,强化民俗文化的传承效果,达到宣传与培育民俗文化人才的目的,让民俗文化“进书本、进课堂”。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让民俗文化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 四是与“送戏下乡、村村通”工程相结合,拓宽层面,增加受众,服务群众,使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能与当前工作实现有机的衔接,相互补充。 (六)加强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文化工作考核 民俗文化根基在民间、在农村,因此,各乡镇依据乡情、镇情,积极行动,群策群力推动发展是开发、利用民俗文化的上策。党委、政府在今后每年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考核中,可把在传承、保护、开发、利用民俗文化上的成绩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七)进一步加大对民俗文化的投入 各级政府应担负起民俗文化的挖掘及弘扬主力,从人、财、物上加强投入,做到有研究机构、有实施队伍、有指导规划、有活动载体及场所。 一是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真正满足文化事业的经费所需。 二是出台民俗文化活动“以奖代补”的政策,并认真实施,使基层文化部门“以钱养事”也能达到预想的目的与要求。 三是实施“扶上马”工程。对氛围营造、对民间文艺团体的扶持、对民俗文化公益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民俗文化产品生产厂家都先“扶上马”,让其逐步成长自立,最后达到在市场中搏击和立足的能力,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赢。 当然,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配套的,复杂的过程,以上浅见,还须在实践中不断验证与修正,但恩施州有丰厚的民俗文化资源,党在十七大中又对文化尤其是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恩施州的两路开通在即,又有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绝佳机遇,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处在一个极佳的发展机遇期,天时、地利、人和,民俗文化一定会兴旺发达,一定会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大放异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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